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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政发2008 14号文件内容 桂政发2009 23号文件内容

[资兴特产] - 郴政发2008 14号文件内容 桂政发2009 23号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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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产业园区生产性项目报建收费 合并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郴驻资各单位: 为加快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全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省级产业园区优惠政策的试行意见》(郴政发〔2008〕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产业园区生产性项目报建收费合并征收(以下简称“合并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并收费适用范围、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适用范围。对我市产业园区新上生产性项目报建环节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和服务性收费28项收费项目(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28项收费项目”)实行合并征收。生产性项目是指工业生产用的厂房、动力用的发电站、储存原材料成品的仓库及办公用房、集体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及其相关非经营性生活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产业园区以外的新上生产性项目涉及与产业园区内新上生产性项目同类的28项收费项目合并收取,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二)合并收费项目。28项收费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防洪保安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合并收费标准。以产业园区生产性项目报建的建筑面积为单位,按7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合并征收。 二、合并收费征收程序和分配方法 (一)合并收费征收程序。报建单位凭市规划处核发的《资兴市建设项目报建环节合并收费工作联系单》,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处窗口审定并在财政合并收费窗口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的标准缴费后,市规划处凭加盖了“资兴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建设项目合并收费专用章”的《资兴市建设项目合并收费缴费通知单》,确认全额缴清费用后,按程序审批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 (二)合并收费分配方法。28项收费项目合并征收后,由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收费的基本比例和运行的基本成本,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相应比例分配到相应部门(单位)。对于部分服务性收费可以根据企业生产性项目缴费情况和服务完成的工作量,市财政局可先预拨部分前期经费,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按相应比例分配到相应部门(单位)。 三、优化审批流程 (一)根据报建办事程序,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对产业园区生产性项目报建实行即到即办,项目报建整体提速50%以上,具体办事流程及时限(详见附件2)。 (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办〔2009〕24号)文件精神,对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入园的生产性项目,视为集体会审同意。 (三)实行“一站式集中联合办理”制度。凡属市级重点招商引资生产性项目报建,项目业主只需备齐相关资料,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凭市招商合作局出具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告知书》,召集相关审批部门(单位)进行集中联合办理,监督相关审批部门(单位)限时办结。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一)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大建设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批先建、违规乱建等项目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财政、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性建设项目报建环节合并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审批、擅自减免和拖欠应缴费用等行为。 (三)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合并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合并收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合并收费资金的监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四)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合并收费窗口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加强合并收费工作的协调服务, 切实做好合并收费各项基础性工作, 确保窗口硬件、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执行本意见规定的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在超过承诺时限的第一个工作日,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向其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警告并督办;如超过承诺时限两个工作日,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书面告知市纪委监察局,由市纪委监察局依据《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发〔2008〕15号)和《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资办字〔2008〕106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意见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资政办发〔2008〕22号文件与本意见相抵触的,按本意见执行。实施期间,中央、省、郴州市有相关新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资兴市产业园区新上生产性项目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和服务性收费合并征收优惠项目及标准表》 2.《产业园区生产性企业报建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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