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当天,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据参与“8·26”事故救援的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岳玖祥分析,甲醇围车、车门变形、车内可燃物多和夜间出事是伤亡惨重的重要原因。幸存者说,客车起火后,逃生的时间非常短。
□分析
四重原因导致事故死伤惨重
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岳玖祥26日表示,根据现场救援的经历,他认为此次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有多重原因:两车相撞后造成可燃液体甲醇大量泄漏,流淌的大量甲醇液体将整个客车包围,并迅速燃烧,造成乘客无法逃生;客车前部经过猛烈碰撞后严重变形,乘客无法自行从前门疏散;卧铺车为上下两层,车内有大量被褥及乘客行李等可燃物,致使火势在车厢内迅速蔓延,并产生高温;他特别指出,事故发生在凌晨2时18分,客车中大部分乘客正处于熟睡中,遇到事故之后产生恐慌情绪,致使乘客未能第一时间进行自救。
□追责
国务院成立8·26事故调查组
在接到陕西延安境内26日凌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报告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会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立即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救援等工作。26日下午,国务院调查组和陕西省省长赵正永等抵达现场。在查看了现场情况后,调查组一行立即召开了现场会。国务院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令人感到非常痛心。对于此次事故要进行认真严肃的查处,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查清每一个环节。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目前,延安市已成立了8·26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抢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四个工作组,事故善后和原因调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此后,陕西省和延安市有关部门将尽快查清伤亡人员身份,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抚工作,并将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鉴定、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工作。
□三名幸存者讲述
轻伤者王咸泽:从事发到逃生仅有2分钟
重庆云阳县人,50岁,初步诊断为左小腿皮肤裂伤。
王咸泽在呼和浩特打工,此次乘长途大巴,准备经西安回老家重庆。
他说事故发生时他正在睡觉,位置在靠司机一侧最后一排上铺。两车相撞时,撞击声音非常大,像炸弹爆炸一样。撞击形成了冲击波,压得他胸口喘不过气,他有段时间意识不清楚。当时火来得非常快,车前方的火光很大。意识稍一恢复,他摸摸身上和头上发现没有受伤,就摸黑打开了客车尾部可以开启的小窗户,跳了出去。由于在跳窗的过程中腿被划伤,他只好爬到附近的隔离栏等待救援。
从他发现出事到跳窗只有短短2分钟时间,车上绝大多数人反应不过来。
三名事故逃生者接受采访时均表示,由于卧铺客车的窗户是全封闭的,即使有逃生锤,在这种火势下,要找到逃生锤、敲碎玻璃去逃生,几率也很小。王咸泽说,当时四周漆黑一片,他什么都看不到,摸索了一段时间,才找到车上仅有的这个能打开的小窗户逃生 随后,附近服务区工作人员将他搀到了安全地带。看到他受伤流血的情况,过路司机任治忠将他拉到靖边县的医院接受治疗。
重伤者魏雪梅:被砸窗声惊醒
四川人,27岁,重度烧伤35%并吸入性损伤,抢救中。
重伤者魏雪梅说,她就在大巴司机身后的上铺位置,事发时她睡着了,并不知道发生了事故。后来她听到砸窗户的声音才醒来,此时火已经到她附近了,她就拼命砸窗户,但无法砸开。最终,她从被撞碎的窗户跑出来了。
重伤者张世雄:见口就往外钻
内蒙古呼和浩特人,42岁,特重度烧伤52%并吸入性损伤,抢救中。
据重伤者张世雄讲述,当时他正睡着,听见嘭的一声后,急匆匆起身,顺手拉了一下身边的人说赶紧跑,着火了。他是从司机左侧的车门处跳下车的,“看见留着个口,就往外钻”。几乎就在他刚刚跳出客车的瞬间,“咣的一声客车就炸了。”
310国道河南商丘民权县境内,一辆商丘开往郑州的客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客车坠入路旁一鱼塘,造成9人死亡,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至此,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2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
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 的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 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 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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